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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2015年北京市城市货运保障“绿色车队”车辆购置专项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3.市级归口部门(主管部门)或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审核申请材料,将初审结果通知申请单位,并将企事业单位的申请材料归档。

  4.市级归口部门(主管部门)将审核结果汇总后提交给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

  5.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汇总各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后,将汇总审核报告提交给市财政局。

  6.市财政局复核后,将贴息补助资金划拨给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

  7.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将贴息补助资金发放给有关企事业单位。

  (二)淘汰黄标车购置绿标车车辆更新补助申请与拨付程序

  1.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绿色车队”资格,每淘汰一辆黄标货车并且新购置一辆绿标货车并办理完车辆牌照后,申请办理车辆更新补助。

  2.专业性“绿色车队”的企事业单位,到市级归口部门(或主管部门,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住建委、市经信委、市教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商务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交通委路政局、市邮政管理局等)申请车辆更新补助。综合性“绿色车队”的企事业单位,到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申请车辆更新补助。

  3.市级归口部门(主管部门)或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审核申请材料,将初审结果通知申请单位,并将企事业单位的申请材料归档。

  4.市级归口部门(主管部门)将审核结果汇总后提交给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

  5.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汇总各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并将各企业提交的淘汰车辆信息汇总提交给市环保局和市交管局,分别核查环保标志和车辆淘汰信息;市环保局和市交管局分别将核查结果反馈至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将汇总审核报告提交给市财政局。

  6.市财政局复核后,将车辆更新补助资金划拨给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

  7.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将车辆更新补助资金发放给有关企事业单位。

  四、补助办理时间

  (一)  贷款贴息补助办理时间

  贷款贴息补助办理时间在贷款到期年度的下一个年度集中办理,过期不予办理。其中:

  1月1日至1月31日:有关企事业单位向市级归口部门(主管部门)或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提交贷款贴息补助申请。

  2月15日前:市级归口部门(主管部门)向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提交审核报告。

  2月28(29)日前: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向市财政局提交汇总审核报告;市级归口部门(主管部门)或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将本部门所接受申请的初审结果通知申请单位。

  3月15日前:市财政局完成复核并将贴息补助资金划拨给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

  3月31日前: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将贴息补助资金发放给有关企事业单位。

  (二)  淘汰黄标车购置绿标车车辆更新补助办理时间

  淘汰黄标车购置绿标车车辆更新补助办理时间在购车年度的下一个年度集中办理,过期不予办理。其中:

  1月1日至1月20日:有关企事业单位向市级归口部门(主管部门)或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提交淘汰黄标车购置绿标车车辆更新补助申请。

  1月31日前:市级归口部门(主管部门)向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提交行业审核报告。

  2月15日前: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汇总各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并将各单位提交的淘汰(报废或转出本市)车辆信息汇总提交给市环保局和市交管局,分别核查环保标志和车辆淘汰信息。

  2月28(29)日前:市环保局和市交管局分别将淘汰车辆的环保标志和淘汰信息核查结果反馈至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

  3月15日前: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根据市环保局和市交管局的核查结果将汇总审核报告提交给市财政局。

  3月31日前:市财政局完成复核并将更新补助资金划拨给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

  4月15日前: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将更新补助资金发放给有关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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