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召开江西省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的通知
(赣司律字[2008]47号 2008年12月22日)
各设区市司法局:
江西省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于12月27日至29日在南昌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12月27日下午至29日,会期二天半;12月27日下午(16:00前)报到。
地点:京西宾馆(省人大干部培训中心)。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内南一路9号,联系电话:0791-8850666转总台。
二、参会人员
省司法厅领导;省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各设区市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律师工作科(处)长;省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设区市律师协会非执业律师担任的秘书长。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司法局汇总参会人员情况,并填写《报名回执》,于12月24日18:00前报至省律师协会办公室(邮箱:gaoxuan67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