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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4.推进电子政务、社区信息网建设,在信用认证体系、在线支付体系及信息安全等领域实施信息服务关键技术攻关,支持网络增值服务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5.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开展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网络银行、网络广告、网上图书等服务,推动传统产业采用电子商务手段,实现产业升级。

  6.依托市超算中心的强大基础功能,创新云计算的商业应用模式,大力发展云计算。

  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国税局、地税局、前海管理局、统计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配合。

  (七)服务外包业。

  主要目标:建设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到2015年,服务外包营业总额达到500亿元。

  工作任务:

  1.积极承接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服务外包业务,重点发展软件研发与信息技术服务、采购及物流供应链管理服务外包、金融服务外包、产品技术研发外包、工业设计外包、动漫设计外包、中医药研发外包等高端领域。

  2.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国际资质认证,鼓励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培育自主品牌。

  3.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认证和开拓国际市场,形成符合国际标准的外包业人才教育培训及资质认证体系,积极承接离岸外包。

  4.打造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服务外包集聚区。

  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财政委、交通运输委、规划国土委、人力资源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配合。

  (八)科技服务业。

  主要目标:建设区域性科技服务中心。

  工作任务:

  1.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以科技咨询业、技术贸易服务业、知识产权服务业、科技孵化业、科技风险投资业等为发展重点,建设孵化器网络、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络、技术贸易服务网络。

  2.鼓励专业性科技服务机构发展,为现代产业发展提供委托研究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和生产性技术服务。

  3.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吸引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企业来深设立分支机构,构建社会化、网络化科技服务体系,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服务。

  责任单位:市科工贸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配合。

  (九)总部经济。

  主要目标: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总部基地。

  工作任务:

  1.着力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地区总部、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国际总部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总部落户深圳,培育发展本土大型企业集团总部。

  2.制定发布关于鼓励在深新设立总部的暂行规定,明确引进总部企业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和鼓励措施,并对原有总部企业政策进行修订完善。

  3.整合总部经济发展资源,统筹企业总部和研发基地的规划布局,保障总部建设用地,加快推进总部基地建设。

  4.完善总部企业用地出让办法,明确总部企业用地分类控制标准,简化总部企业用地的申请流程,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总部企业用地协调机制。

  责任单位:第1、2、4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第3项工作由市规划国土委牵头,市科工贸信委、交通运输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金融办、前海管理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配合。

  五、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

  (一)完善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机制。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要求,建立“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多方联动”的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机制,由深圳市现代产业体系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和协调推进全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研究确定综合改革试点的重大事项及配套政策,并加强监督考核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规划国土委、科工贸信委、交通运输委、财政委、文体旅游局、金融办、前海管理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配合。

  (二)构建科学明晰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

  紧紧围绕创造“深圳质量”的新理念,建立完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先行先试制订科学规范的现代服务业分类标准,加强对新兴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的调查研究,切实提高服务业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为加快发展服务业提供科学导向和可考核的统计标准。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牵头,市财政委、科工贸信委、交通运输委、规划国土委、文体旅游局、金融办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配合。

  (三)研究探索服务业税收等政策制度的创新。

  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完善和提升现代服务业的集聚、辐射、引领、带动功能,完成《研究探索我市服务业在税收政策制度上的创新》课题研究,为全国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新经验。

  责任单位:市地税局牵头,市国税局、科工贸信委、交通运输委、文体旅游局、金融办等配合。

  (四)制定发展服务业的配套措施。

  根据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各区、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头制订有关发展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罗湖国际消费中心、金融业、物流业、商贸会展业、高端旅游业、文化创意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业、科技服务业的配套措施,并将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各部门领导的任期责任制中,做到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责任单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前海管理局以及罗湖区政府按职责分工牵头实施,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配合。

  附件:1.深圳市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1-2015年)责任分工一览表

     2.2011年重点工作分季度推进一览表(先行先试区域)

     3.2011年重点工作分季度推进一览表(服务业重点行业)

     4.2011年深圳市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1
深圳市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1-2015年)责任分工一览表

工作任务

主要目标

具体任务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时间进度

一、打造两大服务业综合改革的先行先试区域

(一)将前海片区打造成为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加快金融业发展。

1.发挥深圳作为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地区的区位优势,继续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

前海管理局

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证监局和深圳保监局等

2011-2015

2.在CEPA框架下,制定深港银行跨境贷款业务试点方案。

2011-2015

3.按照有关外商直接投资管理原则,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股东以人民币跨境直接投资试点。

2011-2015

4.鼓励符合CEPA关于“香港服务提供者”定义的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内总部、分支机构。

2011-2015

5.支持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机构。

2011-2015

6.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前海通过金融产品、业务流程及内部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探索科技银行、网络银行等新型组织形式试点。

2011-2015

7.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证券业机构适度扩大开放范围。

2011-2015

8.探索在深圳设立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的分支机构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

2011-2015

9.探索在前海开展自保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等新型保险公司试点,大力发展再保险市场。

2011-2015

10.推进科技保险试点工作,为科技企业提供风险保险服务。

2011-2015

11.研究支持香港金融机构进入前海的政策,适当放宽准入要求,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在前海集聚发展。

2013-2015

推动发展现代物流业。

1.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在前海保税港区探索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和制度创新。

前海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委

2011-2013

2.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和政策配套机制,重点发展提供融资咨询、融资担保、结算、通关、信息管理及相关增值服务的供应链管理企业,鼓励引进为电子商务交易提供物流及相关增值业务的综合服务型企业。

2011-2015

3.鼓励区内企业承接采购、销售等相关外包服务,搭建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和全球集拼分拨管理平台。

2011-2015


工作任务

主要目标

具体任务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时间进度

(一)将前海片区打造成为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推动发展现代物流业。

4.推动深港两地海空港紧密合作,拓展港口服务功能,在前海打造港深国际航运服务平台,为香港航运经营者拓展国际航运服务提供便利。

前海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委

2011-2015

5.积极引进航运业务管理中心、单证管理中心、结算中心、航运中介等在前海设立机构,有序开展航材租赁、航材交易、民用飞机融资租赁等多种创新服务。

2013-2015

6.支持在前海服务航空、航运的金融租赁公司进入银行间市场拆借资金和发行债券。

2013-2015

稳步发展信息服务业。

1.大力发展下一代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传输服务业,在促进“三网融合”上先行先试,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数字化城区。

前海管理局

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等

2011-2015

2.积极推动基础网络运营企业与媒体、增值服务企业之间的合作,加强内地电信运营商与香港电信运营商合作,探索开拓新业务。

2013-2015

3.突出发展互联网增值服务、移动通信增值服务,吸引国内外优秀的增值业务提供商、内容提供商和系统集成商落户前海。

2012-2015

4.鼓励发展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及运营服务。大力发展高可信计算、智能网络技术、云计算等技术与应用。

2011-2015

5.加快软件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在前海建设深圳软件园深港分园,形成具有重要影响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园区。

2012-2015

6.支持行业应用软件的研发和应用,促进软件产业在物流、金融等领域形成系统集成和行业解决方案的综合优势。

2011-2015

7.加快发展移动电子商务、移动多媒体、移动搜索、移动支付等新业务。

2011-2015

8.支持物联网关键软件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加快推动“物联网”发展。

2011-2015

9.建立深港物流信息分类与编码、采集、交换以及安全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加强交通、口岸、银行、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物流信息资源共享,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构建南方物流信息交换中枢。

2011-2013

10.加快建立布局合理的数字证书安全认证体系,推进电子签名与认证在物流信息交换和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2011-2015

11.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设安全、便捷、支持多币种的商务交易应用服务平台,加强与国际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的对接,打造前海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2011-2015

12.大力发展数据分析和咨询服务,积极引进国际数据服务高端企业,大力培育本土企业,不断提升国际化水平,建设区域性数据分析和咨询服务中心。

2012-2015


工作任务

主要目标

具体任务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时间进度

(一)将前海片区打造成为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稳步发展信息服务业。

13.发展集宽带通信、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和数字电视等新技术于一体的综合业务新媒体。

前海管理局

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等

2012-2015

14.加强互联网数字内容服务的深度开发和利用,吸引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在前海设立总部、地区总部等,在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网络媒体、网络广告等细分市场做优做强。

2012-2015

15.组织实施先进的移动互联网内容产品专项、网络游戏引擎开发与平台,积极开发网络内容、动画、游戏等衍生产品和服务,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2011-2015

发展科技服务业和其它专业服务业。

1.支持香港科研组织在前海设立附属机构,参与国家和地方科技专项,探索深港科技财政资金支持创新服务的新模式。

前海管理局

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文体旅游局等

2013-2015

2.支持发展深港跨境检验检测服务,探索海关监管新模式,为深港两地科技创新提供便利服务。

2013-2015

3.支持构建技术转移平台和创业投资平台,鼓励设立技术评估、产权交易、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机构,支持开展研发及工业设计、分析试验等研发设计服务。

2012-2015

4.制定深港合作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指导目录,建设高起点、高水平、代表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吸引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和知名文化中介服务机构入驻,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打造国际文化创意中心。

2011-2015

5.积极发展规划、认证、管理、企业发展战略、企业形象设计、市场营销与品牌运作等高端咨询服务和会展服务,鼓励发展建筑及工程服务,支持发展医疗卫生服务,支持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前海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设立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个性化和高端专业服务。

2012-2015

(二)将罗湖区打造成为国际消费中心

到2015年,新开发产业空间930万平方米;本区生产总值达1600亿元。

1.推进城市更新,再造一个罗湖。向二次开发要国际消费中心建设的空间、资源和环境,再造新优势,实现大发展。

罗湖区政府

市规划国土委、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财政委、文体旅游局及统计局等

2011-2015

2.推进笋岗-清水河片区更新改造,打造立足珠三角、联手香港、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时尚产业设计营销基地和总部基地。

2011-2015

3.拓展华润万象城周边改造范围,打造蔡屋围金融核心区和高端消费区;加快人民南片区改造,打造深圳品牌集聚的中高档消费区;深化改造东门片区,打造大众时尚消费区。

2011-2015

4.坚持黄金珠宝产业品牌化、集群化发展方向,加快珠宝学校和黄金珠宝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将水贝-布心片区打造成亚洲最大的黄金珠宝设计制造营销中心及集散地。

201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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