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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二)考核指标。

  1.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是指服务业增加值在各区(新区)生产总值中所占的百分比,用以从三次产业结构角度反映经济发展对服务业的依存度。用公式表示为: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服务业增加值/地区生产总值×100%

  2.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是指各区(新区)基期所创造的增加值为100,报告期增加值比基期增加值增长的相对程度。以公式表示为:

  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报告期服务业增加值-基期服务业增加值)/基期服务业增加值×100

  3.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指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在全部服务业(第三产业)增加值中所占的比例。用公式表示为: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现代服务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100%

  4.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占吸收外资总额比重(%)。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占吸收外资总额比重是指各区(新区)的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占全社会吸收外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该指标反映了全社会吸收外资中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的构成情况。用公式表示为:

  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占吸收外资总额比重=(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额/全社会吸收外资总额)×100%

  5.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指在服务业中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全部劳动力占全社会就业人口的比例。用公式表示为:

  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服务业从业人员/全社会从业人员)×100%

  6.服务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重(%)。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是指各区(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对服务业的同期投资所占的百分比,该指标一方面反映了固定资产投资中服务业投资的构成情况,另一方面反映了未来新增全社会总供给中服务业所占的比例。用公式表示为:

  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0%

  7.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是指报告期固定资产投资中对服务业的投资比基期相应投资增长的比率,通常以现行价格计算。用公式表示为:

  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报告期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基期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基期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100

  二、对市直各部门的考核

  (一)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市科工贸信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文体旅游局、金融办、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保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前海管理局、建筑工务署、统计局等。

  2.考核内容:主要对市直部门在组织领导、规划布局、服务保障、实施进展、典型推动等五个领域进行考核(详见表二)。

  (二)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主要考核市直部门是否建立健全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制度和相关工作机制;是否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是否建立和落实相关责任制;是否将落实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绩效考核范畴。

  2.规划布局。主要考核市直部门出台的行业专项规划是否切合实际;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是否体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思路和创新精神。

  3.服务保障。主要考核市直部门贯彻落实《深圳市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人员力量配备是否充足,工作信息报送是否及时有效;工作作风是否求真务实,部门之间及部门与各区(新区)之间的沟通互动、联动协作是否顺畅有力;对相关单位和企业的服务效率和质量是否有明显提高。

  4.实施进展。主要考核市直部门对所牵头负责的指标是否加强监督、抓紧落实;设定的2011年重点工作计划目标是否如期完成;重要项目进展是否按计划进行。

  5.典型推动。主要考核市直部门在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是否有好做法、好经验;破解发展瓶颈、转变发展方式是否有新思路、新举措;重点项目建设是否有示范性、典型性。

  市现代产业体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表一
  2011年对各区(新区)考核表

项目

1.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2.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

3.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4.服务业实际吸收外资占吸收外资总额比重(%)

5.服务业从业人口占全社会从业人口比重(%)

6.服务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

7.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

数据监测

部门

市、区

统计局

市、区

统计局

市、区

统计局

市科工贸信委

市、区

统计局

市、区统计局

市、区

统计局

全市

56

11

58

63

48

70

10

福田区

92

10

66

90

85

60

0.5

罗湖区

93

7.5

67

94

85

90

7

盐田区

77

13

58

71

60

70

1.8

南山区

44

12

57

80

68

55

9

宝安区

40

10

53

25

25

35

8

龙岗区

37

8

52

23

28

50

9

光明新区

32

15

50

4

18

24

8

坪山新区

26

6

49

-

16

9

6


  说明:1.此表适用于对各区(新区)完成服务业7项核心指标情况的考核。

  2.指标考核得分计算方法:根据目标值完成度计算单项指标得分,具体为:(1)完成度=(完成值-上年度完成值)/(目标值-上年度完成值)×100%。完成度在60%(不含60%)以下得0分,60%-80%(不含80%)得60分,80%-100%(不含100%)得80分,100%以上(含100%)得100分。(2)总分=单项指标得分总和/考核指标总数。

  表二
  2011年对市直各部门考核表

考核项目

考核要点

考核意见

考核等级

总分

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制度和相关工作机制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建立和落实相关责任制情况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将落实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绩效考核范畴情况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规划布局

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行业专项规划切合实际的情况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的情况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是否体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思路和创新精神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服务保障

落实《实施方案》的人员力量配备情况,工作信息报送及时有效情况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部门之间及部门与各区(新区)之间的沟通互动、联动协作情况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对相关单位和企业的服务效率和质量情况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实施进展

加强监督、抓紧落实本单位牵头负责指标的情况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2011年度分季度计划目标如期完成的情况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重要项目按计划推进的情况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有关任务和指标落实是否达到要求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典型推动

在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是否有好做法、好经验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破解发展瓶颈、转变发展方式是否有新思路、新举措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重点项目建设是否有示范性、典型性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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