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启动家电以旧换新单位自用证明查询系统的通知
各区经济促进局(经济服务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要求,今年5月起单位参加家电以旧换新必须先出具自用证明,经所在区经济促进局(经济服务局)审核。近来在实际操作中已发现部分企业伪造公章,持假的自用证明参加以旧换新。为此我委建立了“家电以旧换新单位自用证明查询系统”(http://www.szsitic.gov.cn/jdyjhx/index.html)供企业和区经济促进局(经济服务局)查询使用。现就系统开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以旧换新的单位应在我委网站下载自用证明的统一模板,如实填写。按照要求到单位所在地区经济促进局(经济服务局)进行审核。
二、各区经济促进局(经济服务局)应在审核同意后,及时将自用证明信息录入系统,以方便单位参加家电以旧换新。
三、各销售企业在受理单位持自用证明参加以旧换新时,应先进入我委网站查询系统核实,确定审批部门已同意该单位参加以旧换新。发现问题,及时与审批部门联系。如果审核不严,未进行系统查询,为持伪造自用证明的单位办理了家电以旧换新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