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创业培训优秀师资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陕人社函〔2011〕518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创业培训作为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培训质量,推动了创业培训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创业培训工作者。为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创业培训工作者不断开拓创新,改进培训方式,帮助更多的创业者提升创业能力,规避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为推动我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我厅决定在教师节前开展创业培训优秀师资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创业培训教师和讲师。
二、评选表彰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创业培训事业。
(二)规范执行创业培训技术标准;积极承担学员培训与后续服务任务,培训满意度2.8分以上(3分制)。
(三)参与当地创业培训品牌建设、宣传及推广活动,共同推动当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四)优秀教师要求连续从事创业培训教学工作1年以上,获得创业培训职业培训证书;优秀讲师要求连续从事创业培训教学工作2年以上,获得创业培训讲师证书,参与创业培训与创业服务相关课题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等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评选表彰程序
(一)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分配名额和评选表彰条件,组织确定本地推荐名单,并向省厅报送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
(二)省厅将在各市(区)推荐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
(三)评审后,以省厅的名义召开表彰大会,对优秀师资进行表彰。
四、奖励方式
(一)授予“2011年度陕西省创业培训优秀教师”、“2011年度陕西省创业培训优秀讲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对评选出的创业培训优秀师资优先推荐参加讲师、培训师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