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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四)统筹各类业态发展。研究制订家庭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明确不同时期发展重点及支持方向。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家庭服务业的发展要适应人口老龄化和生活节奏加快的趋势,重点扶持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四种业态,加快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公益性的家政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家政服务网点,壮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培训家政服务行业中介组织。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开展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变化,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业态,满足家庭的特色需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发展面向农村尤其是中心集镇的家庭服务。

  (五)培育家庭服务市场。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鼓励各种资本投资创办家庭服务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外,对设立家庭服务企业不得提高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推进家庭服务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外资。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提供家庭服务。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等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发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服务机构。鼓励家务劳动社会化,积极扩大家庭服务需求。政府面向困难群众提供的家庭服务类公共产品,要按照市场机制向社会购买。各地区家庭服务市场要向外地企业开放,不得设置市场壁垒。

  (六)推进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家庭服务需求规模较大的城市,要设立区域性家庭服务呼叫电话,或者建设家庭服务公益性信息平台。充分发挥各方面信息资源的作用,利用公共服务电话、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扩大信息覆盖面和服务范围,为家庭、社区、家庭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性服务,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完善家庭服务公益性信息平台的供需对接、信息咨询、服务监督等功能,努力建成“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示范窗口。

  (七)大力发展社区家庭服务业。大力发展社区家庭服务业是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品质,适应人口老龄化和家庭服务社会化的重要举措。省家庭服务业就业促进联席会议要做好综合协调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发展社区家庭服务业试点。成都、绵阳、德阳、攀枝花、乐山、自贡、南充、内江、达州、遂宁等大中城市要大力实施社区家庭服务建设工程,统筹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充分挖掘城市社区公共资源潜力,鼓励社区独立创办或与家庭服务企业、工青妇残等社会组织联合创办家庭服务机构,为本辖区居民提供养老陪护、营养餐配送、洗染、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家用电器修理、保洁、保安等服务项目。合理布局,市政规划要为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预留空间。支持大型家庭服务企业以连锁经营、加盟等方式到社区设立营业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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