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五)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四川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要组织研究我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编制发展规划,督促检查省委、省政府有关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搞好统筹协调,促进工作落实。其他有关部门要做好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文化生活、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团和工会建设等各项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应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根据本地实际充实工作力量,加强工作领导。
(二十六)加强政策法规建设。逐步完善涉及家庭服务业的投资、金融、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组织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积极推动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以及其他家庭服务业态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制订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出台地方性规定,增强操作性,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二十七)加强统计调查和信息交流。研究建立我省家庭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充实统计力量,增加经费投入,规范统计标准,完善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情况,为国家宏观调控和制定规划、政策提供依据。促进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信息交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借鉴吸收国外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成功做法。
(二十八)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方针政策,宣传家务劳动社会化新观念,宣传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贡献,引导社会尊重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努力提高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为家庭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创造的新经验,对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程序报批后给予表彰。
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新情况,分析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探索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律,切实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将各地、各部门落实本实施意见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