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医疗安全监管。一要大力推进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全省三级医院100%开展,二级医院80%开展,实行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数分别不少于10个和5个。二要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医院等级评审、目标考核、不良执业行为计分、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持续加大医疗质量与安全监管力度。三要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管理。2011年完成30个省级重点学科复评。发挥各专业质控中心作用,定期开展专项技术准入复核、专项质控工作抽查及暗访,不断强化重症监护、新生儿病房、血液透析、心血管介入、器官移植等重大安全医疗环节管理。医疗安全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的,医院作降等降级处理,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医院领导责任。
(五)提升中医药服务。针对地方主要疾病,积极利用当地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简便价廉的特点,提高辩证论治水平,为群众防病治病。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区域卫生规划中,要合理配置公立中医(民族医药)医院,明确其功能定位、规模和布局,完善公立中医医院服务体系,2011年启动15所标准化县级中医(民族医药)医院建设并争取完成。省、市中医医院要建设好国家中医重点学科、专科和中医优势科室,形成区域性中医诊疗中心,2011年完成15个国家级中医重点学科评审验收。县级中医医院形成“大专科、小综合”的医院发展模式。提高公立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各级中医院中医药技术使用率达到90%以上。加强中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支持和指导,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开展不少于10项中医适宜技术的运用,促进中医药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三、积极推进重大体制机制改革试点
成都市和南充市要率先在“四个分开”上不断探索创新,其他市(州)也要结合实际稳妥推进。
(一)推进管办分开,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所有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要加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医疗服务行为、质量安全和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测监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二)推进政事分开,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
1.在南充市试点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其他每个市(州)要有1个市级医院和1/3的县级医院开展类似探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