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理顺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责权。重点在南充市、成都市进行探索,尽快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考核体系和院长考评体系方面有所突破,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3.在南充市、成都市探索加强对公立医院履行功能定位和发展建设、投融资行为的监管,强化预算、收支、资产、成本核算与控制等财务管理的监管。三级医院100%探索建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二级医院全面强化财务监管和内外审计工作。
(三)推进医药分开,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1.改革以药补医机制。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具体途径,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公立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鼓励以收付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解决以药补医问题。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各级公立医院要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完善内部管理,加强成本核算,控制成本费用,实现医疗服务的有效补偿。
2.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合理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药品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降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取消药品加价率、提升医疗服务技术价格、增设药事服务费,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在《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新版)出台后,按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调价的法定程序,适时提高全省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中护理、注射(输液)、部分临床诊疗、手术、理疗、重症监护、床位、救护车费等项目价格,降低部分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南充市发展改革、卫生行政部门在省级统一调整前,可先行调整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所有医疗机构都要采取适当方式公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各地在推进单病种付费方式改革中,要合理制定单病种费用标准,充分体现医疗技术和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支付制度。
3.落实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政府投入政策。
(四)推进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积极支持成都国际医学城项目引进工作,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需要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优先考虑用社会资本举办。鼓励由社会资本举办高档次、上规模的综合和专科医院。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在审批、准入等环节给予支持。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得超过本院医疗服务资源的10%。逐步选择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对口支援、卫生支农等政府下达任务。进一步推进成都市开展执业医师多点执业探索,扩大区域,将适用人员条件放宽到主治医师,增加多点执业的地点数量,鼓励公立医院执业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推动优质医疗人力资源合理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