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培育外贸发展新优势
(六)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壮大外贸主体,积极发展出口型项目和外贸流通企业,引导区县示范工业园区、乡镇工业园区、商品批发市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吸引大型跨国公司、中央企业和民营企业来津发展对外贸易。发展一般贸易,制定政策,搭建平台,实施科技型外贸企业培育计划,推动万家中小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到2013年一般贸易出口比重提高到45%。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落实深加工结转税收政策,鼓励加工贸易企业采取委托设计和自主品牌混合生产方式出口,引导加工贸易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中,提高引进项目水平。
(七)提高外贸发展竞争力。保持现有发展优势,着力提升产业、品牌、科技竞争力。提升出口基地产业聚集度,创建汽车、自行车、金属制品、医疗器械等优势产业出口基地,对产业出口的贡献率超过50%。培育出口品牌,增强企业创牌认证意识和出口商品质量意识,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开发,提高自有品牌产品的出口比重。实施科技兴贸战略,鼓励外贸生产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外贸流通企业加强贸工研结合,设立、引进研发设计和检测机构,增强外贸自主创新能力。
(八)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完善促进机制,推进载体建设,重点促进文化、保险、专业服务等新兴领域服务出口,支持创意、动漫产业及自主技术出口,推动图书、影像、影视、中医药等拓展国际市场。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在信息技术研发、医药研发、金融服务等领域加强与全球服务外包100强企业合作,发挥中软卓越、天津大学软件学院等培训平台作用。到2013年,服务贸易规模比2010年增长70%,其中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增长两倍。
(九)积极扩大进口贸易。落实国家促进进口政策,制定地方支持措施,推动进口贸易便利化。搭建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平台,推进内外贸流通渠道整合,培育和引进国际品牌代理商。扩大资源能源、重要原材料及机械设备、高科技产品等进口规模。
四、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
(十)强化重点产业招商。加强规划引导,定向招商,吸引国内外资金投向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引进一批资源节约、节能环保的高新技术龙头项目。拓宽现代服务业招商领域,出台鼓励和认定政策,积极吸引金融、物流、研发、设计、高端商业、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培训、咨询等企业来津发展。制定和落实发展总部经济措施,加快引进一批地区总部和运营中心。围绕现代农业,积极引导国内外资本参与开发,推动农业产业园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