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考核,完善奖惩机制
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指导意见》“四个一批”的工作要求,切实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安全许可、日常监管执法、风险抵押金缴纳、评优评先、奖惩考核、事故处理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安全监管的整体作用。各区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重要内容予以考核,并将作为对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及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进度迟缓、积极性不高、未完成既定数量任务的区县和相关部门,将严格核减考评分数,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经考评合格,取得一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资质的企业,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职工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缴存费率可按比例适度下调。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万里行”等系列活动的开展,广泛掀起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热潮;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考评办法的宣传、培训工作;要广泛利用各类舆论媒体,积极宣传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具体标准要求,营造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浓厚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的参与和推进作用,通过推广选树“创新能手”、“安全示范岗”和创建“样板企业”、“样板车间”等典型引路的形式,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市安全监管局将及时总结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并适时组织召开全市范围内的现场交流会和推进会,通报全市安全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推广达标样板企业的典型经验,全面促进和推动我市各行业(领域)安全标准化工作。
(四)严格监督,扎实稳步推进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检查,要切实把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标准化活动顺利开展;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区别不同行业特点,搞好分类指导和监督;要采取定期督导、不定期现场督查等形式,对属地安全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属地安全标准化工作向纵深开展;要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契机,以推动达标升级为引领,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做到与深入开展执法行动、安全专项整治、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职业健康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相结合,推动达标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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