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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民休闲发展纲要的通知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把国民休闲的社会公益性摆在优先位置,不断加大政府投入,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休闲需求。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向休闲领域,满足不同群体、不同层次的休闲需求。

  3.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统筹休闲产业与休闲事业,统筹城乡休闲资源,引导规范各行各业有序发展,推动城乡、产业和行业休闲资源整合融合,形成国民休闲发展整体合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资源禀赋、区位、交通、经济收入、休闲偏好等实际情况,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打造更多的知名休闲载体和品牌,逐步形成一区一品或一区多品的休闲发展格局。

  5.正确引导,加强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休闲发展全过程,正确把握休闲与劳动的关系,牢固树立积极向上的休闲观,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休闲方式。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公共休闲设施建设。把公共休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不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休闲设施网络。城市规划建设要按照“宜居宜游”的理念,充分考虑休闲要素,大力提升休闲功能。加快大众型休闲设施建设,规划发展文化休闲广场、城市公园、公共健身设施、公共绿地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科技馆、生态自然馆、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文化休闲设施,以及旅游休闲街区、社区文化中心等。加强乡村休闲设施建设,规划发展一批休闲小镇、休闲农庄,加快发展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大院、农家书屋和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休闲资源向农村倾斜,促进城乡休闲资源互动共享,规划建设一批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适应散客成为客源主体的需要,在机场、车站、码头、高速铁路站区等人流相对集中的区域,加快建设一批游客集散中心,为大众旅游休闲提供便利服务。适应自助游、自驾游等新兴休闲业态,加强交通、住宿、餐饮等网络化服务,规划建设一批自驾游营地。

  (二)大力发展休闲产业。把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作为支柱产业,实现双轮驱动,促进国民休闲产业加快发展。大力发展高端、高质、高效休闲产业,调整优化休闲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所有制结构,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知名产品品牌、服务品牌和企业品牌,不断丰富和完善“好客山东”内涵。扩大休闲产业对外开放,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制度和经验,引进优质资源,提高休闲服务业国际化水平。鼓励休闲要素和休闲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培育壮大休闲市场主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产业整体素质。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在保护的基础上搞好开发、在开发的过程中实现保护,实现休闲资源持久利用和休闲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休闲产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海洋经济融合发展,培育新型休闲业态。开发专项休闲产品,建设一批滨海休闲、森林休闲、湿地休闲、工业休闲、农业休闲、渔业休闲、科普休闲、文化休闲、影视休闲、网络休闲、动漫休闲、运动休闲、乡村休闲、养生休闲、修学休闲等基地,为休闲产业提供更多的发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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