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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参加中西部小学体育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通知


  (四)本次培训的食宿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均由教育部承担,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凭发票核销。

  (五)培训院校凭我厅提供的参训学员名册进行学员报到,学员报到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六)学员参加学习往返交通自行安排。

  (七)凡参与本次培训学员学习合格者,均纳入自治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序列,由各级教育部门按照教师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凭西北师范大学《学员培训结业证明》进行相应的继续教育课时登记。

  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石承文

  联系电话:0991-2863679

  西北师范大学联系人:陈仁伟

  联系电话:0931-7970412 13919005918(手)

  附件:1.自治区参加西部地区小学专职体育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名额分配表

     2.西部地区小学专职体育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信息统计表

自治区教育厅
2009年7月27日

  附件1:
  自治区参加西部地区小学专职体育骨干教师
  国家级培训名额分配表

序号

地区

分配名额

1

伊犁州

4

2

塔城地区

3

3

阿勒泰地区

2

4

克拉玛依市

2

5

博州

2

6

昌吉州

4

7

乌鲁木齐市

4

8

哈密地区

2

9

吐鲁番地区

2

10

巴州

3

11

阿克苏地区

4

12

克州

3

13

喀什地区

6

14

和田地区

4

合计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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