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努力,正式应用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的正式应用将提升文化市场机构的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自7月1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正式启用以来,各市、县开始利用办公系统办案,报送执法信息、统计执法数据。截止2011年8月1日12时,全省共计录入现场检查笔录2795条,其中,合肥市15条、芜湖市14条、蚌埠市126条、淮南市4条、马鞍山市703条、淮北市450条、铜陵市222条、安庆市25条、黄山市206条、滁州市108条、宿州市153条、巢湖市86条、亳州市177条、池州市131条、宣城市379条,阜阳市、六安市空白。从以上数据看,马鞍山、宣城、铜陵、蚌埠、淮北、池州、亳州、滁州、宿州、黄山等市现场检查笔录录入工作较为突出,六安、阜阳尚未启动。全省通过办公系统共计办案70件,办结案件15件、未结案件55件。其中宿州市17件、合肥市9件、滁州市8件、巢湖市8件、马鞍山市6件、淮北市5件、淮南市4件、安庆市4件、铜陵市3件、蚌埠市2件、宣城市2件、池州市1件、亳州市1件。宿州市通过办公系统办案和结案数名列全省第一,共计办案17件,结案10件。芜湖、黄山、六安、阜阳等市未通过办公系统办案。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各市已按时完成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的经营单位信息录入工作。但由于多方面原因,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推广运用综合执法办公系统认识不够。一些地方对推广运用综合执法办公系统的重要性及也是今后执法办案的必然要求和常规办法认识不够,当做临时性工作来抓,认为做好经营单位信息录入就算完成了任务。还有一些地方认为办理案件与录入办公系统是两码事,办完案件后再录入,没有掌握正确的方法。
(二)未建立规范的综合执法办公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各地在推广运用中,虽然建立了领导和协调机构,但对办公系统的使用尚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市级综合执法办公系统管理员制度》、《文化经营单位信息录入制度》、《执法案件录入综合执法办公系统制度》等,不能保证这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现场检查笔录和案件尚未全面录入系统。各市现场检查笔录和案件录入系统的情况进度不一,马鞍山、宣城、铜陵、淮北、黄山等市现场检查笔录录入达200件以上,位居全省录入前列,六安、阜阳尚未录入。其他市录入现场检查笔录较少,基本上还未正式运用。宿州、合肥、滁州、巢湖、马鞍山、淮北等市案件录入达5件以上,且案件录入质量较好,位居全省前列;芜湖、黄山、六安、阜阳等市案件录入为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