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发展现代中药产业和商业体系。加强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制定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制造基地、物流基地、中药产品出口基地,打造一批中药制造“名厂”和中药经营“名店”。到2015年,建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大型中药制造企业集团,培养5个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中药大品种,10个年产值接近10亿元的中药特色品种。支持企业利用现代生物技术研制创新药物,积极开展中药饮片剂型创新研究,推进中药饮片加工业的改造升级。扶持骨干中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引导中小型中药企业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和兼并、重组、联合,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支持现代化药材市场和药品零售企业经营中药,形成规模大、覆盖广、服务优的中药销售网络。到2015年,全省中成药销售额要超过200亿元;到2020年,实现年销售额600亿元。
(三)改进和加强中药管理。研究制定我省中药新药研究开发的相关技术标准和中药材质量标准,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中药新药研究开发,保证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产品质量,提高中药新药的质量和临床疗效。积极推广规范包装的中药饮片。在基本药物配送工作中,推进中药饮片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规范中药饮片的经营渠道。实行道地药材专用标志制度,建立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新药中医临床药理基地、中药剂型改革基地、现代中药工程技术中心和药物临床实验机构,积极推进地产中药材的使用。
七、繁荣中医药文化,推动对外交流合作
(一)传承和普及中医药文化。将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全省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重点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发挥传承发展中医药文化阵地的作用。整合全省中医药文物资源,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依托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建设黑龙江省中医药博物馆。探索政府领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营的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中医药文化产业基地。加强舆论引导,利用各种媒体积极传播中医药知识,举办“中医大讲堂”等大型文化科普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和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发挥我省区位优势,积极开展以对俄和东北亚以及港、澳、台地区为重点的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在具备对外中医药服务条件的口岸地区扶持建设中医医院,支持具有技术产业、市场优势的中药重点企业在境外建立生产基地,支持有实力的中药企业成为我省中药出口骨干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组织的国际性中医药和传统医药活动,争取国际性中医药展会等重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