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有关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杭食药监保〔2011〕128号)
各区(县、市)局、分局:
为了进一步排查我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涉塑情况,严格防控保健食品产品可能遭受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污染,保证我市保健食品的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有关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浙食药监函〔2011〕68号)精神,现将组织开展保健食品有关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专项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请各地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安排,立即组织开展保健食品有关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专项检查。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局、省局的检查要求,制订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内容、落实工作责任、按时完成任务。
三、检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检查情况于9月26日前报市局保化处。联系人:姚剑蒙,联系电话:85463626,传真:85463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