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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通报

  附件5:
关于对中卫市人民政府“十一五”环境保护
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考核的意见

  “十一五”以来,中卫市人民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区第六次环保大会精神,以污染减排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以保障群众健康、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各项任务。经综合考核得分为92.6分,评定为优秀等次。
  一、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一)总量控制指标:“十一五”期间,投资5.98亿元,建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程治理项目17个,累计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量3.04万吨、二氧化硫削减量3.17万吨,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
  (二)环境质量指标:空气环境质量二级及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317天,占全年天数的86.8%。黄河干流中卫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达标率为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
  (三)工业污染防治情况:加快落后产能和工艺淘汰步伐,关停了宁夏奔月纸制品有限公司等3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取缔15家33座陶瓷窑。投资1.13亿元,建成2台燃煤发电机组脱硫工程,完成了8家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任务,监督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建成150t/d黑液碱回收装置、废水综合利用林基地灌溉(氧化塘)工程。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共审批建设项目681个,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要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四)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情况:编制了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和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争取资金5596万元,集中整治了33个村庄,对69处农村重点集中饮用水源地实施保护。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生态村2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4个、生态村8个,3个自治区级绿色社区,2个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
  (一)“十一五”期间,中卫市有2个列入规划的污染减排工程没有按期建成,烟尘排放量没有达到总量控制要求。下一步要继续抓好项目和资金的落实,确保污染减排项目按期完成。
  (二)城市污水处理率只达到68%,没有完成70%目标考核要求,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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