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组织开展经常性、普遍性的全民健身活动,定期举办省、市、县三级全民健身运动会,组织举办学校、职工、农民、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少数民族和乡镇、社区等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体育比赛活动,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群众体育品牌赛事和活动,推进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
(五)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各市、县(市、区)、街道(乡镇)普遍建有体育组织,各类健身俱乐部、健身指导站、健身气功活动站点等明显增加,基层健身站点总量达到每万人5个以上,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
(六)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发展壮大。全省新增社会体育指导员8万人,总量达到16万人以上,占常住人口的1.7‰;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基本建立起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经常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大幅提高。
(七)全民健身科技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省、市、县(市、区)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更加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站逐步达到本级全民健身科技服务标准。选定具备条件的街道、乡镇建立国民体质检测点。体质检测和科技服务水平实现较大提高。
(八)全民健身服务业健康发展。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识明显增强,体育产品和健身服务企业较大增加,培育形成一批知名企业和品牌。全民健身服务市场繁荣发展,健身俱乐部等市场主体有大的发展,服务更加规范。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进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1.依法建设全民健身设施。依椐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新建居住区和新型农村社区中同步规划建设健身设施。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全面完成三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社区(中心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并逐步覆盖到居住组团和行政村。有条件的城市公园、广场和绿地要规划配置公共体育设施。充分利用山、河、湖、海等自然资源,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及健身步道、健身绿道、登山步道等户外运动设施。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倾斜扶持力度,推进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服务均等化。
2.建设全民健身示范工程。结合我省规划建设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打造“山东半岛黄金海岸健身长廊”。建设50个国家级、省级精品健身示范工程,30个社区体育健身示范俱乐部,30个职工健身示范基地,15个国家级青少年户外健身营地。建设健身步道、健身绿道1000公里,登山步道50条。建设15个特色健身项目基地,并以此为依托开展各类赛事,带动特色项目的普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