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立检查点,重点对过往的7座以上客运车辆、中重型货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超员、超载及客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行为;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是否已经处理完毕;驾驶人是否被记满12分仍在驾车;客货运车辆的轮胎、风挡玻璃、灭火器、安全警示牌以及车辆灯光、雨刷器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货运车辆要依法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上路行驶。
四、严格异地客货运车辆管理
各地区安监、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排查长期在本辖区从事客货运输的异地车辆及其驾驶人,逐车逐人建立管理档案,纳入本地管理,并将异地客货运车辆及其驾驶人在本地的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造成人员伤亡或涉罪交通事故情况,及时转递给核发牌证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
五、强化客货运车辆数据库使用管理
交警部门要联合安监、交通运输部门全面排查辖区内客货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人的基础上,将大中型客运车辆、重中型货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及其驾驶人的情况,逐车设立专门管理档案,录入客货运车辆管理数据库,并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向安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六、对客货运企业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1.开展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区安监、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以“抵制危险驾驶行为”为主题,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督促客货运企业开展自查活动,对驾驶人发生过“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客运车辆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客”等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要进行一次摸排,对发生多次严重违法行为的驾驶人要组织集中学习,并签订《保证书》。同时,客运、危化品企业要通过GPS重点监控有上述违法行为驾驶人所驾驶车辆的行驶状态,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给予警告和停运,保证客货运车辆安全行驶。
2.推进安全教育进企业系列宣传活动
安监、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联合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一是深入到客货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通过以案说法形式教育广大驾驶人依法行车、文明驾驶;二是制作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挂图、小册子等适合客货运企业的宣传产品,深入客货运企业对驾驶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培养文明守法的职业操守,增强职业感和荣誉感;三是深入客货运企业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普及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常识;四是督促、指导客货运企业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客运场站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设立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橱窗、光盘播放点等,进一步推进文明交通进企业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