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续实施“呵护江城”计划。设立“环境调查与教育小额基金”,对志愿者组织实施的环境调查、环保宣传等公益项目进行资助,探索环境调查、环境教育的新机制。深入开展“爱我百湖”活动,继续举办汉口江滩“绿色讲堂”,围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主题,组织志愿者定期开展主题报告、经验交流、知识讲座、学术研讨等活动,探索“两型”志愿者活动交流新空间。在汉口江滩建设“两型”体验基地,普及生态环境知识,集中展示“两型社会”建设成果,打造“两型”理念普及新载体(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环保局负责)。
(三)大力倡导绿色消费。深入开展绿色饭店、绿色餐饮、绿色超市创建工作,加大绿色商品营销力度和流通服务业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做好抑制商品过度包装和限制塑料袋使用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商务、旅游、环保局负责)。建立绿色产品标志制度(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大力推广绿色照明,积极推进“十城万盏”示范工程,在街道、车站、住宅小区、旅游景区及室内照明等重点区域(领域)推广LED功能性照明产品(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加快公共路灯节能改造步伐(此项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委牵头)。
(四)积极开展“两型”宣传。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我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成效,宣传“两型”理念,引导“两型”生活生产方式(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利用公共自行车站点户外公益广告牌和公交车车身,开展“两型社会”建设理念宣传与成果展示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两型社会”建设的认知度、参与度和贡献度。在社区、学校、市直机关等单位悬挂“两型社会”建设标志和宣传标语招贴画,在机场、车站等窗口区域设立“两型社会”建设宣传展示大型户外广告,推广“两型社会”核心理念(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好节能宣传周、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无车日等活动,使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观念深入人心,成为社会普遍接受并积极践行的价值观念和行动指南(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环保、国土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委负责)。
六、创新体制机制
(一)创新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体系,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体系和考核体系。出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办法》,将集约利用土地情况纳入各区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目标。积极推进土地集约利用试点,重点推进硚口、汉南等城区土地利用体制机制创新(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规划局,硚口、汉南等相关区人民政府负责)。扩大“征转分离”试点,降低城市建设成本(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规划局牵头)。积极开展农村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健全完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制度,稳妥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新模式,扩大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规模(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国土规划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办负责)。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切实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国土规划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