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
把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着力制度设计、系统规划、整体推进,建立符合市情、覆盖城乡、比较完整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有利于保障供给、服务优良、公平高效的长效机制。
(一)均衡发展城乡基础教育,实现“学有所教”机会均等。
以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为重点,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教育体系。实施《重庆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普及普惠性学前教育,重视婴幼儿早教指导服务机构建设。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以区县(自治县)示范幼儿园为引领,实现乡镇中心幼儿园全覆盖,城市学前教育资源基本满足入园需求,妥善解决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入园问题,全市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加快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校安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当年新增危房做到当年排除,未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得到全面加固,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优化中小学校布局,实现“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大班额”问题、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需求得到全面满足。加强教育城域网、校园网、校园数字化建设,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设施建设,按标准配备中小学图书室图书,城乡中小学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差距缩小,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薄弱学校得到有效治理。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快市级、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区县(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逐步提高特殊学生接受各阶段教育的比例。
(二)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改善“病有所医”条件。
按照“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社区”的要求,加强以区县(自治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协作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的公平性、可及性和质量水平。以23所区县级三甲医院创建为引导,确保每个区县(自治县)至少建成1所二甲以上综合医院。在区县(自治县)中医院建设10个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中心,建设5个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按照“一乡镇一卫生院、一街道一中心”的要求,实现所有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主要基本医疗设备配备达到国家标准。统筹推进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实现“一村一室”,按需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形成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40分钟服务圈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5分钟服务圈。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建设和完善方便快捷的应急救治、转诊网络和远程医疗卫生系统。扩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解决好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完善基层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夯实“民有所乐”公共平台。
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扩大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供给。深入实施农村广播“社社响”、电视“户户通”工程,实现全市广播、电视全覆盖。实施重庆市级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开展54个高山发射台站、34个区县(自治县)广播电视台、839个乡镇广播电视站达标建设,使群众能看到包括中央、重庆、本地节目在内的标清数字电视。推动区县(自治县)图书馆、文化馆全面达到国家等级标准,实现每个区县(自治县)都有影剧院,多数区县(自治县)有博物馆、特色文化街区和文化广场,为文化馆、图书馆和部分博物馆配备流动舞台车、流动图书车、流动展览车。全面推进电影惠民放映工程。加快街道文化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广场、文化公园建设,完善社区文化服务网络。实现行政村文化活动室和农家书屋全覆盖,把农家书屋打造成为农村居民学习、培训的基层阵地。在村民小组、城镇小区实施城乡阅报栏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农村文化中心户建设工程,实现1村(社区)1书屋,1村1户以上文化中心户,满足农村半小时有效文化服务需要。着力完善全民健身设施体系,继续实施“雪炭工程”和新农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50%以上的乡镇要有健身广场,80%的社区至少配备一套健身路径,有条件的行政村建成一个篮球场和两张乒乓球台。构建起以区县(自治县)为中心,街道(乡镇)为基础,方便社区居民日常体育锻炼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设施网络。
(四)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增强“老有所养”服务能力。
按照“集中与分散结合、政府与市场联动”的原则,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骨干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龄群体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加快实施银发养老工程,重点保障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中低收入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需求,兼顾全社会有需求的老人。将无偿服务、低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全面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业。制定统一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办法,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以国家级养老服务示范机构、市级福利机构建设为引导,实施“一所一院一中心”计划,实现每个社区拥有一个托老所、每个乡镇拥有一个敬老院、每个区县(自治县)拥有一个福利中心,改善和提升现有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社区养老机构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医疗保健、日托照料等服务条件和功能,扩大养老服务容量。鼓励社会力量以独资、合作、参股等方式,通过新建、改扩建、租赁或购置等方式建设一批综合性福利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设施,力争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
(五)完善救助体系,提升“困有所济”保障水平。
按照“平等、参与、共享”的原则,保障城乡特殊困难群体有尊严地生活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临时救助为补充,与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相衔接的,惠及全民、覆盖城乡、制度健全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与救助帮扶联动机制,稳步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不断缩小城乡、区域之间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差距。积极创造条件,帮助有条件的困难群体通过就业摆脱贫困。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覆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过程,确保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健全城乡基本医疗和重大疾病救助制度,年惠及能力达到300万人次。积极推进城乡低保和低收入群体教育救助、法律援助。对城乡特殊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临时救助年惠及能力达到50万人次。加快军供设施建设,加大烈士纪念设施、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休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实施三级救灾物资储备工程,建成中央在渝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市级储备库,在每个区县(自治县)建成1个储备点,规划建设城乡应急避灾场所。完善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制度,确保灾后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所、有临时上学点、有病能得到及时救治。加强城市公益性救助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障水平。以“儿童爱心庄园”为示范,加快完善区域性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救助站、精神病院等设施体系建设,增强对弱势群体的救助能力。
专栏3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工程
学有所教工程:到2013年,新建和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700所,确保每个乡镇有1所中心幼儿园或中心小学附设幼儿园。到2015年,新建234所中小学,改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400所,完善2000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功能配套建设,全面消除中小学危房。完成西藏中学、少数民族地区薄弱学校治理。新建15所高水平寄宿制高中。新建2所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2个特殊教育中心,22所特殊教育学校。
病有所医工程:完成311个乡镇卫生院和5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造升级23所区县(自治县)医院,创建13所区县(自治县)三甲医院。在区县(自治县)中医院建设10个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中心,建设5个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民有所乐工程:建设34个区县(自治县)影剧院(主城6区除外)和839个乡镇影剧院、改扩建18个区县(自治县)图书馆和25个区县(自治县)文化馆,建设20个区县(自治县)博物馆。实施54个高山发射台站、34个区县(自治县)广播电视台、839个乡镇广播电视站达标建设,广播“社社响”电视“户户通”工程。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流动文化设施配送、农村和社区电影惠民放映、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五送”活动、文化消费关爱活动。实施基层文化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实现村(社区)书屋和村文化中心户全覆盖。在村民小组、城镇小区每年建成5000个城乡阅报栏。完成100条全民健身登山步道、150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500个社区健身路径工程。
老有所养工程:新建和改扩建2000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所(中心)。新建、改扩建城市社会福利中心30个、农村敬老院350所。实施第一福利院、第二福利院三期和第三福利院改扩建工程,迁建市中西医结合康复医院。引导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6万张。
困有所济工程:改扩建10个区县(自治县)救助管理站,新建10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成铁山坪“儿童爱心庄园”和6个区域性儿童福利院,新建25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重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重庆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区县(自治县)建设100个公办或民办公助的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建立500个残疾人日间照料站。建设国家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市级救灾物资综合储备库,每个区县(自治县)建成1个储备点。新建重庆东站一级军供站、重庆兴隆场二级军供站和江北国际机场军供保障点。改扩建48个区县(自治县)军休所。新建或改扩建7所优抚医院、29个烈士陵园以及4.7万户优抚对象住房(优抚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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