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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关于2012年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七、请有关企业认真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于虚报材料的企业,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联系人:左永权 钟华 电话:89019267  电子邮件:cqjdb@yahoo.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 1、符合申领出口许可证条件汽车企业申请表
      2、符合申领出口许可证条件摩托车和全地形车企业申请表
      3、企业产销及出口情况表
      4、企业境外营销服务网点建设情况表

二Ο一一年八月十日

  附件:1.符合申领出口许可证条件汽车企业申请表

企业名称

 

申报类别

(包括:乘用车(不含轿车)、轿车、大中型客车、载货车、低速汽车)

 

企业海关代码

 

企业进出口经营权代码

 

是否具有底盘生产资格

 

企业性质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公告文号

 

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号、有效期

 

下一年度授权出口经营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海关代码

进出口经营权代码

1

 

 

 

2

 

 

 

3

 

 

 

4

 

 

 

5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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