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处(办、局)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委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做好防汛的各项工作。
企业是汛期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全市工信系统各企业要建立健全防汛制度和体系,制定完善防汛方案。要对防汛安全设施和措施认真检查,落实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
(二)做好企业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完善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国家有关预案编制要求,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进一步修订、完善2011年企业防汛预案,要对容易出现险情的部位逐个落实抢护预案,力争对各类洪水可能导致的险情做到心中有数,掌握安全防范的主动权。要早部署、早动手、早准备、早落实,做到有备无患,确保企业汛期正常生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三)防汛物资及器材准备
今年防汛抢险物资的管理工作仍采取国家储备与单位自筹解决的办法。各企业要加紧落实经费,采购储备一批防汛物资如麻袋、铁丝、铁锨、柴油等,保证防汛需要。
(四)成立防汛抢险队伍
各企业要以干部、党员为骨干,依托义务消防员、安全员,充分发动职工群众,成立企业基本防汛抢险队伍。防汛抢险队伍要逐一落实到人,在“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定工具”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实战模拟演练,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应变能力,保证在紧要关头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同时还要建立必要的防汛抢险后备队。
(五)立即开展汛期安全检查活动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国有非煤矿山、企业单位要立即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原则。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不符合防汛要求,又不能在汛期落实安全措施的,要坚决关停整顿。特别是汛期如遇突降大雨、暴雨或连阴雨天气,必须坚持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安全度汛。
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的重点:
1、对办公楼、生产车间、厂区围墙及危库房等进行全面检查,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和鉴定认可的危房坚决停止使用,必须在危险处张贴、悬挂警示标示;
2、对遇水、高温导致自燃自爆的化工原料、化学物品的储存和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强化防水、防高温等措施;
3、对所有电器线路进行专业检查,对老化、漏电的线路要及时修理更换,对室外架空线路,要保证与建筑物、树木的安全距离;
4、对建筑物上避雷装置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及时修复损坏和不合格部分,以防止建筑物遇雷击起火或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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