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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意见

  5.总体目标。加快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具有广州特色的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系,把社区建设成为政府社会管理和居民自治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成为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的民生“第一线”、市民享受生活的“幸福港湾”。

  --理顺体制、夯实基础阶段(2011-2012年)。街道服务管理体制基本理顺,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职责清晰,街道、社区服务管理资源得到优化整合,社会服务管理合力明显增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趋于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社区居民普遍感到办事方便、服务到位、安全舒适。

  --完善功能、提升水平阶段(2013-2015年)。社区治理结构更加科学,多方参与、权责明晰、配置合理、和谐有序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社区服务主体多元、功能完善、水平提高,基本实现服务管理全覆盖。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社区环境整洁优美,基础设施功能完备。社区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感明显提升。

  --共建共享、良性互动阶段(2016-2020年)。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趋于完善。社区服务管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社区居民认同感和归属感显著增强,形成美好社区共同建设、幸福生活共同分享的生动局面。

  三、加快构建和完善新型街道、社区组织运行体系,理顺街道、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6.深化街道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按照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要求,理顺街道管理体制机制,优化街道人力资源配置,提高街道服务管理效能。在不改变街道现有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人员身份的情况下,建立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和街道综合执法队(“一队三中心”),充分整合街道内设机构和政府各部门(包括垂直管理部门)设在街道机构的工作资源和力量,履行街道赋予的职责,并负责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其中,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引进社会组织承接服务。同步推进街道人员整合,按照“科学配置、一职多能、竞争择优、待遇保障”的原则对原街道编外人员进行精简,整合后的合同制聘用人员由各区(县级市)统一薪酬待遇和统一管理。街道“一队三中心”组建及人员整合工作最迟在2012年上半年内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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