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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改革创新的意见

  11.大力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手续,实行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直接申请登记制和社区社会组织街道备案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立非营利性公益服务机构,健全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资助激励机制,多渠道筹集社会组织发展资金,完善税收、金融信贷等优惠政策,搭建服务社会组织发展平台。推动社会组织完善治理结构、实现自主发展。建立分类评估和退出预警制度,着重加强后续执法监管,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自律运营。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12.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进入社区。制定公布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明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类别和项目。推动就业、社保、文化、体育、卫生、人口计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面向全体社区居民提供普惠型基本公共服务,面向困难群体提供救助型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在街道、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到2015年,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实现社区每万名居民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优先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到2015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不少于30张。继续推进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搭建社区教育平台,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区建设。

  13.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大力开发社会需求大、缺口大的社会工作岗位,优化全市社工岗位设置。建立健全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推行社工资格认证制度。支持在穗高校在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上向社会工作倾斜,加强从业人员在职教育,深化教育培训国际合作与交流。健全社工使用选拔机制,完善社工激励保障机制。到2015年,全市实现每万人中有5名社工。

  五、加快构建和完善社区服务管理公众参与体系,形成共建共享良好格局

  14.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平台的民意诉求和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立健全街道党工委、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公职人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社区居民沟通联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将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引入社区,扩大基层群众参与程度。依靠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作用,共同维护群众权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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