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甘肃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1〕18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将甘肃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甘肃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咸 辉 副省长
副组长:张正锋 省政府副秘书长
庞 波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
张智军 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石 虹 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范 鹏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久武 省编办副主任
闫敬明 省委农办副巡视员
包东红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姚 远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沙仲才 省民政厅副厅长
曹玉龙 省人社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