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筑起重全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穗建质[2011]8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培育建筑起重全承包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的通知》(穗建质[2011]677号)的规定,我委起草了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建筑起重全承包合同》(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参照使用。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建筑起重全承包合同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
建筑起重全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建筑起重全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建筑起重施工承发包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建筑起重施工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期: 个月,拟从 年 月 日开始使用建筑起重机械,至 年 月 日停止使用。实际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但开始使用日期不得早于或晚于 年 月 日15天。
(四)施工内容:乙方以自有或联营的建筑起重机械,实施进场运输、在工地安装、向甲方派遣使用作业人员、进行使用安全管理、日常维修、日常和每月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拆卸、退场运输等全过程服务(以下简称建筑起重全承包)。
二、工程费用和支付
(一)建筑起重机械型号及价格: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产权备案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台)
| 安装高度(米)
| 安拆费
(含进退场、首次检测费,元/台)
| 租赁费
(含检查维修保养费,元/月·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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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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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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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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