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态环境情况
三、生态文化情况
(包括生态文化传统、文化载体建设、开展文化节、生态制度等情况。限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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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态产业情况
(包括林果业、花卉苗木、生态旅游业、生态经济发展等方面情况。限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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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与自然和谐情况
(包括野生动植物保护、资源节约、绿色生活等方面情况。限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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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示范作用情况
(包括曾经获得的荣誉称号、在当地的影响等方面情况。限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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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材料
1.有关村落布局、民居建筑、庭院设施、文物古迹、生态景观、历史典故、文献资料、口碑传说等相关的具体证明材料。
2.村地图一张。要求电子版,手绘、计算机打印均可,区域颜色要求森林为绿色、农田为黄色,其它为白色。地图大小、比例尺、标注自定。
3.反映村容村貌和村内生态文化高清晰度的照片3张,要求电子版。
4.如果有条件,可提供反映本村生态文化情况不超过20分钟的影像资料。
5.反映本村生态文化状况的其它材料。
八、相关部门意见
所在地人民政府意见
部门名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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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林业主管局意见:
部门名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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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遴选命名小组意见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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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林业局认定意见
重庆市林业局(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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