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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重庆市生态文化村”和“重庆市生态文化示范企业”遴选命名活动的通知

  二、生态环境情况

       

           

  三、生态文化情况

(包括生态文化传统、文化载体建设、开展文化节、生态制度等情况。限600字)

           

  四、生态产业情况

(包括林果业、花卉苗木、生态旅游业、生态经济发展等方面情况。限600字)

                     

  五、人与自然和谐情况

(包括野生动植物保护、资源节约、绿色生活等方面情况。限600字)

                     

  六、示范作用情况

(包括曾经获得的荣誉称号、在当地的影响等方面情况。限600字)

                     

  七、其他材料
  1.有关村落布局、民居建筑、庭院设施、文物古迹、生态景观、历史典故、文献资料、口碑传说等相关的具体证明材料。
  2.村地图一张。要求电子版,手绘、计算机打印均可,区域颜色要求森林为绿色、农田为黄色,其它为白色。地图大小、比例尺、标注自定。
  3.反映村容村貌和村内生态文化高清晰度的照片3张,要求电子版。
  4.如果有条件,可提供反映本村生态文化情况不超过20分钟的影像资料。
  5.反映本村生态文化状况的其它材料。
  八、相关部门意见

所在地人民政府意见

       

                  部门名称(章)

                   年  月  日

 

当地林业主管局意见:

      

                  部门名称(章)

                   年  月  日

 

专家遴选命名小组意见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重庆市林业局认定意见

       

重庆市林业局(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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