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深化客货运企业源头管理
开展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大《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的宣贯力度,督促客运企业以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要目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制订的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规范,积极会同公安、安监部门组织客运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指导客运企业在组织人员、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车辆设施、现场管理、文明驾驶、动态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报告以及绩效评定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
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的具体实施意见,督促运输企业加快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进度,落实企业监控主体责任,制订完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管理规定;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完善动态监控平台,加强对营运车辆全过程动态监管。年内完成所有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四)进一步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活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督促客运企业和场站的宣传阵地建设,特别是省际客运企业和场站要通过悬挂横幅标语、设置宣传展板和专栏、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等方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
大力加强使用安全带宣传教育。要以“使用安全带,安全我率先”为主题,组织开展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倡导活动。率先在客运企业开展专题教育宣传活动,督促指导客运企业在客车醒目部位张贴要求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提示、监督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