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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广州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指引》、《广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分类指导目录》、《广州市社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指引》等文件的通知

  (一)社区商业网点配置的一般标准

  表1
  城市人口规模与商业网点配置对应关系表

序号

人口规模

商业网点配置要求

1

达到2000人

设置便利店、食杂店、书报亭、医药店、餐饮店等网点

2

达到5000人

增设超市、服务类店铺(如美容美发、照相冲印、洗衣、家电钟表及日用品维修、影碟影带出租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等网点

3

达到10000人

增加设置肉菜市场(生鲜超市)

4

达到2万人

增加设置中型超市、各类专业店(如服装店、医药店、家电店、书店等)等购物网点;餐饮店、旅店等餐饮住宿网点;文体娱乐场所等。

5

达到10万人

增加设置大型综合超市等。

6

达到15万人

增加设置社区型购物中心等。

7

达到50万人

增加设置中型购物中心、仓储式商场、大型百货店等购物网点和场所;各类中高档食肆酒楼、宾馆酒店等餐饮住宿网点;大型文体娱乐设施等。

8

达到100万人

增加设置大型购物中心或城市综合体、高级酒店等


  注:此表要求人口密度大于2000人/平方公里。在《广州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2003-2012》对应关系表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表2
  社区商业分级设置表

序号

分级

居住区人口规模(人)

服务半径

商业设施规模(建筑面积)

主要功能

业态组合

基础设置

增加设置

1

社区商业中心

5-15万

3千米

3.5-10万平方米

提供较完善的、能满足居民生活所需的购物、服务和文化娱乐消费等

肉菜市场、超市、餐饮、理发、维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书报亭、便利店

社区型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生鲜食品超市、专业(卖)店(图书、食杂、日用百货、家庭用品、服装鞋帽、纺织品、钟表眼镜、五金、家电、建材、音像等)、美容美发、洗染、彩扩、休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中介服务、生活用品租赁

2

居住小区商业

1.5-2.5万

1.5千米

0.7-1.2万平方米

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休闲服务和文化娱乐消费等

肉菜市场、超市、餐饮、理发、维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药店、书报亭、便利店

生鲜食品超市、食杂、面包房、餐饮、音像、美容美发、洗染、彩扩、休休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中介服务、生活用品租赁

3

邻里商业

0.5万

0.5千米

≦0.06万平方米

保障基本生活需求,提供必须生活服务

肉菜市场、餐饮、理发、维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药店、书报亭、便利店

食杂、面包房、餐饮、美容美发、洗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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