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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监察厅关于做好省级预算单位2010―2011年度银行账户年检工作的通知

  本单位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三份,预算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留存一份;
  2.自查意见、主管部门意见填写“撤销”或“保留”;
  3.含2011年8月31日之后自查中撤销的账户。

  附件3:
  省级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信息系统
  操作人员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姓 名

岗 位

固定电话

手 机

 

 

 

 

是否已具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信息系统操作权限

 

印鉴或签名

 


  备注:1.操作权限唯一,各预算单位只能申报1名操作人员;
  2.申报表中的“岗位”指在本单位具体工作岗位。

  附件4:
  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
  编报单位(盖章):

开户单位名称

现 银 行 账 户 情 况

原 银 行 账 户 情 况

变更、撤户说明

开户日期

账 户 名 称

银 行 账 号

开户银行

账 户 名 称

银 行 账 号

开户银行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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