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金属非金属矿山。
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促进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加快地压、水害、采空区、高陡边坡、热害和有害气体等监测监控平台建设,提高预防事故能力。建立完善省、市州、重点县市区和企业四级尾矿库监控系统,开展尾矿库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垮坝、溃坝事故隐患。加强日常检测检验,防止透水、中毒窒息、冒顶片帮和跑车坠罐等事故发生。建立完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推广应用防水超前钻探、机械通风、高压油气井喷防治、中深孔爆破、机械化装药、帷幕注浆、非电起爆、干式排尾等实用技术。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到2015年,企业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
(三)交通安全。
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日常监管、技术保障、应急救援、信息网络和教育培训体系。完善全省道路交通“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多方联动”协调机制。完善新(改、扩)建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评审与工程竣工后安全设施验收制度。加强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隐患点(段)的集中整治,落实防范措施,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防护栏护墩等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信息化管理。推广运用全球无线导航与定位系统和地面测控网定位技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运输专用车辆和旅游包车及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全部安装并使用行车记录仪。完善道路交通应急管理体制,形成覆盖各区域、各部门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强乡级道路交通监管机构建设,推进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一体化”。
二、继续强化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建筑施工。
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强化工程招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开展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等专项整治。规范和完善建筑施工三级安全教育,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建立技术工人等级培训考核体系,提高安全技能。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费用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
(二)危险化学品。
规范和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系,规范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的安全监管,对不在规划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逐步实施“关、停、转、迁”。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推动大型和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加快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设施的完善和改造工作。推进危险化工工艺装置、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健全区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联控机制,推动建设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程监管系统。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中央在甘、省属危险化学品企业及涉及15类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水平。
(三)烟花爆竹。
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原则,严格控制经营(批发)企业数量,合理布局经营(批发)企业网点,实现规范化经营。严格资质审查,提高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准入门槛,原则上不再新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到2015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要比2010年减少20%。推动生产企业标准化建设,实现“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生产。深化烟花爆竹专项治理,严禁超量储存运输和超能力、超定员、超药量违规生产。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