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用爆炸物品。
优化民用爆炸物品的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规范生产和流通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减少危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和企业及生产点数量。加快信息化技术与民爆生产技术的融合,推进民爆行业生产经营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分期分批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主要产品的主要工序要全部实现连续化、自动化和信息化。
(五)消防(火灾)。
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加强消防队伍标准化建设,按标准配备灭火器材、应急救援车辆和消防防护装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易燃易爆区域、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等火灾隐患的专项治理。完善重点区域的消防资源配置,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能力建设,构建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救援体系。建立社区网格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加强公共区域的消防监控与预警。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消防素质。
(六)特种设备。
建立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管机制和现役特种设备安全评估体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开展压力容器与管道、管道元件、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电梯、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能力。
(七)工贸行业。
推进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和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积极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到2013年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5年,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企业全部达标。大力实施工贸行业事故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对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自动报警设备专项改造,在煤气危险重点区域安装固定探头,实现连续监控监测,提高自动报警能力。推广使用安全连锁技术,提高自动化水平。
(八)交通运输。
严格铁路施工安全管理,强化现场作业控制,确保施工安全。深化铁路货运、铁路道口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整治行车设备安全隐患,推进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加强对无人看守平交道口的改造工作。建设铁路行车安全综合监控系统和安全保障体系。实施铁路沿线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健全铁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水运码头安全设施设备,规范安全标识管理。落实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强化安全监管。完善水上交通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能力。加快空管设施建设,提高飞行指挥和监控能力。完善飞行、机务、空管、机场、公安等培训机制。配置高性能的译码分析系统、事故仿真系统及失效分析设备等现代化事故调查装备。加强航空保安系统建设,建立民用机场保安监控和快速反应、应急救援系统。
(九)农业机械。
规范农机及驾驶员管理,严把安全检验关、驾驶员考试关,加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及驾驶员培训工作。实施拖拉机和农用挂车加装灯光信号装置、粘贴农机安全反光标识、加装拖拉机制动贮气泵及管路装置等技术改造。实施“金农”工程,建立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严格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操作、酒后驾驶和违规拼装农机等行为。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十)电力。
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原则,加强电力调度和监督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健全电力企业安全监督机制,加强电力企业安全性评价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和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三、全面实施企业安全预控管理
(一)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管理、保障、岗位和监督责任体系。督促企业完善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修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实施方案和评估办法,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按照“管理台账化、装备现代化、指令书面化、操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的要求,实施“样板工厂”、“样板矿井”、“样板站段”、“样板学校”和“样板岗位”等示范工程。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班组安全建设达标活动,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其中,煤矿在201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在2012年底前,非煤矿山和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在2013年底前,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下企业在2015年前实现达标。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考评体系;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科技装备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严格把关,分行业(领域)开展达标考评验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动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