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条件。
落实国家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及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的规定要求,加大政府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推进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安全监管机构及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配置适应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应急救援、事故查处工作需要的交通、通讯、检测检验、个人防护等装备。到2015年,省、市州和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装备配置标准化达标率分别为100%、80%和70%。
重点配套工程:1.落实“金安工程”二期建设规划,配套完成市州、县市区安监机构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2.完成省级节点应用系统与数据库的扩容升级。
(三)创新安全监管方式。
完善政府安全监管门户网站建设,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政务公告公示制度,实施政务公开。健全完善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推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建设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构建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机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机制,定期公布发生重特大事故、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名单。完成安监系统局域网建设,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重点配套工程:建立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主要包括: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事故应急救援数据库、安全评价基础数据库、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产品数据库、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情况数据库。
六、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
坚持产学研相结合,鼓励省内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骨干企业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和新材料的开发应用。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设立安全工程、职业健康相关专业,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职业卫生等专业招生规模,培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搭建集“基础研究、科技研发、检测检验、安全培训、咨询认证、技术推广”于一体的全省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平台,构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网络。推进省级安全监管技术支撑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省级各类技术支撑机构工作条件100%达到基本配置标准。加强全省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咨询认证等服务行为。加强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智力支持。
重点配套工程:1.依托安全生产科研单位和社会资源,建设甘肃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2.完成省级非矿山实验室与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二期工程;3.建设省级非煤矿山检测检验中心、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中心和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心。
七、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一)推进应急协调机构与机制建设。
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建成与国家安全生产指挥中心、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省直有关部门应急办、国家和省内骨干应急救援机构等互联互通的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构建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设全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事故评估分析、应急救援决策和应急值守管理系统,形成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立各地安全生产应急预警机制,及时发布地区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完善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标准,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落实应急救援机构、编制、职责、人员和经费,建成省、市州、县市区及重点企业应急管理机构,依托省内大型企业,以矿山、危险化学品、医疗救护等应急救援专业骨干队伍为重点,建设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聚集区、矿产资源聚集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一体化建设。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建立县级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救援队伍社会性服务补偿机制,推动没有建立专职救援队伍的高危行业企业与有资质的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协议,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