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部门
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10 | 建立集中的公共机构能耗监测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定期统计、公布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状况。 |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省直各部门 |
节能
管理 | 11 | 定期统计、公布本级及下级公共机构能耗状况,并将能耗统计汇总数据和数据分析报告报送上一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 各市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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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定期对能源消费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 各市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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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应当结合节能改造计划,逐步做到办公用能与生活用能相分离,办公用能与经营性业务用能相分离,独立核算的上下级单位用能相分离,不相隶属、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间用能相分离。 | 各市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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