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
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增强学生体质。全面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加大体育成绩在中考成绩中的份量,高中毕业学业考试增加体育考试。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测定制度,每年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或体质测定。加强体教结合工作,完善体育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办好各级各类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营地建设。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创新和丰富课余体育活动内容和形式,确保青少年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每一名学生至少掌握2项体育运动技能。办好市运会中小学生部和高校高职部比赛,积极参赛省运会。
(十一)积极发展职工体育。着力发挥行业体协、单位工会和职工体育协会的作用,以开展“职工体育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积极组织符合行业特点的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有条件的单位要定期举办职工运动会。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坚持工间(前)操制度,提倡创编行业、工种体操。将进城务工人员体育作为职工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促进进城务工人员体育活动开展。办好市运动会职工部比赛。
(十二)深入发展老年人体育。把发展老年人体育事业纳入老龄工作和体育工作的整体规划,健全延伸老年人体育组织,办好老年人体育节。充分考虑老年人需求,不断研究开发适合老年人身体特点的健身项目和方法。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在老年人教育机构开设老年人体育课程,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人体育事业。
(十三)重视发展残疾人体育。完善发展残疾人体育协作机制,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研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康复手段。大力实施“助残健身工程”,公共体育设施的设计和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无障碍规范标准。增强轮椅乒乓球、轮椅击剑等残疾人项目的实力,积极办好市残疾人运动会。
四、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四)明确工作责任。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体育局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协调指导,宣传、农委、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和行业体育协会等组织要积极参与,共同落实本实施计划。各县级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各有关部门和行业要依照本计划,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实施方案,并成立全民健身活动领导机构,积极组织实施。
(十五)加大支持力度。各地要把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评比考核体系,在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要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经费列入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要把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加强监督管理。改革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建立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对向公众免费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适当给予财政补贴,并为其办理有关责任保险。鼓励、支持社会各界捐资、投资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相应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