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年鉴条目为了完整地表述事实,应具备6个要素: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撰写条目,只需抓住重点、用精炼的语言介绍清楚六要素即可,用不作赘述、渲染。用这六要素来规范年鉴条目,基本上体现了它的科学性内涵。
第三章 条目等级、类型及内容要素
第六条 条目分小、中、大、特大四级。小条目100~300字,中条目300~500字,大条目500~1000字,特大条目1000~2000字。
第七条 条目类型由条目的内容性质决定,按其基本资料涉及的范围划分为两类;综合性条目和单一性条目。
第八条 综合性条目的类型及内容要素:
1.综述条目,承担综合概述部类总体情况的任务,通常由有机联系的条目群组成并置于部类之首,内容要素一般包括:关系全局的重要情况,重大举措及其成效,基本数据,发展特点及趋势,促进发展的主要因素等。
2.概况条目,概括反映部门、行业或地方的基本面貌,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年度取得的主要成效,主要数据,发展的主要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
3.综合记事条目,对同一性质相关事物、事件的综合反映,内容包括:时间、事主、地点和范围,主要过程及结果,重要数据,起主导作用的因素或背景。
第九条 单一性条目的类型及内容要素:
1.单一记事条目,以某一具体事物、事件、社会或自然现象为对象,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主、经过、原因和结果及相关数据等。
2.会议条目,以重要会议为对象,内容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承)办单位、出席人员、主要内容和效果等。
3.人物条目,以先进模范人物、重要新闻人物和逝世人物为对象,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只注明女性)、出生年月或生卒年月、民族、籍贯、最后学历、政治身份(参加时间)、工作简历、所在单位、职务或职称、主要业绩或事迹、曾获荣誉等。
4.机构(团体)条目,以有重要影响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对象,内容包括:机构名称、简要沿革、组织形式、基本职能、突出成就等。
5.产品(成果)条目,以重要产品或重大科技成果为对象,内容包括:产品或成果名称、完成单位(个人)、完成时间、性能特点、获奖等级、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第四章 设条标准和选材原则
第十条 条目的选题由客体(事件、事物、单位、成果、人物等)的社会价值和资料价值所决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经过筛选设立条目:
1.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