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地区、各部门取得实效的重点工作和重大变革;
3.重要的经济文化建设成就;
4.重大社会事件或自然现象;
5.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事物和社会热门话题;
6.省(部)级以上重大奖励得主;
7.具有社会历史意义和长久存查价值的其他信息资料。
第十一条 条目的选材遵循如下原则:
1.全面。条目的内容对相应领域要有较高的概全率,不轻易漏掉任何重要的方面。
2.新颖。具有鲜明的年度特点和浓郁的时代气息。
3.真实。实事求是,防止任何虚假和虚伪的材料进入条目。
4.富有特色。力求反映地区、部门特点。
5.连续可比。上下年卷同一选题的基本资料(综述、概况)要相互衔接和大致对应,同时又要反映事物的发展变化。
第十二条 条目附属小资料的选题选材原则:
1.与条目正文有机联系的资料或知识;
2.具有独特性和新颖性;
3.相对独立和比较完整。
第五章 条目写作及报送要求
第十三条 条目写作
条目写作总的要求:一是强调资料性。条目的撰写必须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掌握大量资料的基础上。按照内在逻辑联系组织资料,对资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提炼。二要开门见山,直陈其事。三要用事实说话,寓观点于对事物的说明之中。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以定量分析为主。注重对事物的结构性分析。四是突出重点,就实避虚。五是结构严谨、概念准确、叙述平实、文字简练,力求用最准确简洁的语言和合符逻辑的层次说明、陈述事实,行文应做到不蔓不枝,干净利落。
条目撰写要求格式规范、条理清晰、内容充实、重点突出,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繁,特事不漏,统筹兼顾,反映全貌。
在词语的选择和运用上,一要准确贴切,做到切境、达意、适度、得体,不致发生歧义,符合现代汉语语法规范;二要简洁洗练,文约事丰,力避朦胧晦涩的语言和套话、空话、无端重复的话,以及繁词冗句;三要平实流畅,用普普通通的话,写出特色,写出深度,做到事赅文直;四要新颖生动。
第十四条 条目书写格式、报送要求
年鉴条目的表现形式一般由标题、正文和作者署名组成。即:条目=标题+正文+(作者姓名)。
条目标题空两格书写,用黑体小四号加粗,后空一格接写正文。文章、文献、表格的标题居中书写,字体采用黑体四号加粗。
正文用宋体五号,单倍行距。
条目作者名署正文下一行,顶后格,加圆括号,括弧内的作者姓名用五号仿宋_GB2312,如(张××)。文章作者名署标题下。文章可署作者实名或撰稿单位名;条目一般不署单位名,撰稿人署实名,集体编写可署机构名,字体采用小四号仿宋_GB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