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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交通年鉴>条目编写细则》的通知


  2.表格要设计科学,一目了然,信息量大。表中的数字应准确、清楚,分项之和等于总项。表的标题置于表上方,注释置于表下方。表的两端不加竖线,表中不是分项必须不加横线。

  3.表格内容:包括标题、标目、内容三部分。除专项统计表外,标题一般应具有时间、地方(单位)、事项三个要素。标题除以表代条的不用“表”字外,一般都加“表”字,如,《2002年全市吸收合同外资情况表》标题居中,有统计数字的应在右侧标明计量单位,如“单位:万元”、“立方米”等。标目由纵标目和横标目组成。表格采用开放式,不用封闭式,表内不用横线。根据表格内容,分别排成单栏、双栏或三栏式,尽量少占篇幅。必须转页续表的,横标目不能省略,并在右上角注明续表序码(共二页第二页称“续表”,二页以上分别称“续表一”、“续表二”等),以保持表格的完整性。

  4.表中数据:一律以个位数对齐。表中若有名称或数据上下相同,不要用“"”或“同上”表示,而应以具体名称或数据表示。如有需要说明的内容,可在表格底部横线下以“注:……”的形式表示。

  第二十一条 彩页专版要求

  1.整版画面需提供照片6-8张,双页跨栏画面需提供照片10-12张。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集体照片1张。

  2.彩页文字概况,单位简介(600-800字)。应做到图片与文字相互呼应,不得从年鉴正文中整段抄搬。

  3.当年获得的奖牌图片,要掌握奖牌图片拍摄技巧,不扭曲、不反光。

  4.当年重大活动的图片,含领导视察、重要会议、窗口形象、交通建设、行业管理、文明执法、服务基层、文化生活等。

  5.单位自身硬件建设的图片,含办公大楼外景、服务大厅、标志性建筑等。

  第二十二条 图片要求

  1.要注重图片的资料性。刊出的照片,要求有鲜明的时代感,具有存史价值。做到主题新颖、中心突出、层次清晰、构图准确,在艺术上和技术上应有较高水平。

  2.必须是数码(或胶片)原始彩色照片。选用的照片不得进行加工剪切,否则会因像素缩小导致图片模糊而不能使用,若须剪切可在报送时说明。

  3.图片以工程为主、人物为辅。主要是本区域内当年度拍摄的竣工或在建的国家、市级和区县重点工程、标志性工程和有影响的工程图片,人物图片须是建设工作背景的图片,不得出现大头像或背景不明确的“万能性”图片。每幅图片必须要有图注,图注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人物和准确精炼的场景说明。领导视察的图片要写明主要领导及陪同领导的职务、姓名,在图片中的位置以及视察内容。每幅图片要注明摄影或提供图片人员单位、姓名。注意制作成型的彩页,一定要附上每张原始图片。

第八章 其他需要规范的问题

  第二十三条 机构及领导名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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