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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千村百镇”建设整治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千村百镇”建设整治工作的通知
(陕建发[2011]127号)


各设区市建委、规划建设局、建设管理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目标考核责任和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做大集镇、做美社区目标的实现,改善全省村镇人居环境,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现就做好全省“千村百镇”建设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突出整治重点

  按照年初省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签订的“千村百镇”建设整治目标任务书的要求,结合推进城镇化的新任务、新要求,制定完善“千村百镇”建设整治工作方案,抓紧组织实施。要将30个重点示范镇、107个重点镇以及大中城市、县城周边、江河流域、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的村庄作为整治的重点。通过镇区街景容貌改造提升、城中村改造、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空心村整理、农村清洁工程等多种有效形式,培育典型,抓点带面,因地制宜,加快推进。

  二、以村镇建设规划为指导,明确建设整治要求

  村庄建设整治要按照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村庄建设整治技术标准》,坚持政府管理与引导相结合,搞好农村新型社区、中心村、合并村的建设,从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入手,将村庄道路建设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与“千村百镇”建设整治结合起来,逐步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培育一批村庄整治与村庄道路建设、危房改造相结合的示范村。要以村容村貌整治,废旧坑(水)塘和露天粪坑整理,闲置宅基地和私搭乱建清理,打通乡村联通道路和硬化村内主要道路,配套建设供水设施、排水沟渠、垃圾集中堆放点、集中场院、农村基层组织与村民活动场所、公共消防通道及设施等为主要内容,加强建设整治,使村庄村容村貌整洁优美,饮用水质达到标准,厕所卫生符合要求,排水沟渠设置合理,垃圾实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村民住宅安全经济美观、富有地方特色,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村庄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建制镇整治要以30个重点示范镇为引领,按照《陕西省重点示范镇建设标准(试行)》和镇区建设规划,从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为突破口,在搞好新区标准化建设同时,加快旧镇区改造提升,完善城镇功能,改善城镇容貌,实现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以30个重点示范镇引领107个重点镇,以107个重点镇带动全省小城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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