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省内不同区域的自然环境、耕作制度和经济条件,制定好发展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项目规划,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推进不同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
--重点突破,全面发展。以促进农机农艺结合、实现关键装备技术突破为重点,加强示范,重点突破。实现重点优势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加大协同攻关工作力度,带动农机化全面协调发展。
--市场引导,政府扶持。以市场为导向,引导资本、技术和人才等要素投入,继续加大对农机购置、使用和农机工业的财税、金融等扶持力度,调动企业研发生产和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
--调整结构,提质增效。鼓励先进、实用、高性能农机的发展,加快老旧农机的更新报废,支持地方农机工业改造升级,持续推动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加快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不断提高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
--鼓励创新,完善机制。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创新农机服务形式,拓展农机服务领域,完善社会化服务,扩大农机市场需求,推动农机工业创新发展,提升农机工业的研发能力、制造水平和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8%以上。小麦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马铃薯种植、收获环节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10%和25%,杂交油菜机播、机收水平分别达到50%和20%以上。养殖业、草产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协调推进。农机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机工业初步形成若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农机产品本省检验率达70%以上,总体达到西部省份中等水平。
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5%。其中,小麦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马铃薯种植、收获环节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20%和40%,杂交油菜机播、机收水平分别达到60%和40%以上。农机产品本省检验率达到90%以上,总体水平达到国内中等水平。农机制造领域的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农机制造企业,基本形成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和完善的农机售后服务网络。
三、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
(四)加快农机装备结构调整。要适应区域性优势产业、地方性特色产业的发展需求,加快农机化发展方式的转变。依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各类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机装备的推广应用。发展大中型、高性能、多功能复式作业机械,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农业机械,努力实现大、中、小型机械,高、中、低档机械,动力与配套机械,生产作业机械、牧草加工和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的合理配置,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集成和装备配套水平,促进农机化发展方式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满足发展现代农牧业生产的需要。
(五)加快重大农机化新技术推广。重点推广保护性耕作、全膜双垄、节水灌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高效植保、杂交油菜收获、马铃薯播种和收获、大蒜播种和收获、设施农业以及牧业机械化等十大技术,加强农机化技术集成研究和组装配套。东部地区,优先推广技术密集性、附加值较高的先进适用的中小型农牧业机械。重点推广节本增效、保护性耕作、设施农业等机械化技术,加大马铃薯、杂交油菜种植和收获以及深加工机械的引进、研发和推广的力度。环湖地区,坚持以保护生态为前提,有重点地发展粮、经、饲机械。大力发展先进适用的大中型农机具,推广节本增效、保护性耕作和牧草生产机械化技术,发展牧草种植、收获、保鲜、储运及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建设牧草机械化生产示范基地、抗灾保畜饲草料基地和草畜转化示范基地。柴达木地区,大力发展旱作节灌集成、牧草生产及枸杞等经济作物机械化技术,不断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江源地区,把生态保护和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加快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进度,重点发展草原改良、生态治理及牧草补播及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大力推广牧草免耕播种和牧草生产机械化技术,确保生态治理和草地畜牧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