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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善创业环境推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

  (五)注重绿色创业服务。加强对创业项目的环保技术咨询服务,重点扶持环保节约型的创业项目开发。优先开展创业项目环境评价,加强指导,确保创业项目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提升创业项目的效能。
  (六)优先安排创业用地。对纳入发展规划的创业项目,要重点保障建设用地。对经过认定的创业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创业服务中心、配套产业园、创业市场、创业孵化园)要优先保障用地。对闲置的国有资产场地,要优先用于创业项目,对租赁场地在三年内实行租金减半或给予定额补贴。
  五、加强创业指导服务
  (一)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依托,建立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乡村)“四级”创业服务网络,突出创业服务的职能,形成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管理平台,搭建创业基地、创业市场、创业培训的服务平台。
  (二)建立全市创业服务信息网。以市创业指导中心创业网站为核心,不断健全完善创业项目库,形成覆盖全市各创业基地、创业市场、创业培训的信息网,做到项目共同开发,创业成果共享。
  (三)发挥创业指导专家团队的作用。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指导专家咨询服务活动,在市创业指导中心设立专家咨询室,及时对需要创业的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政策解答。
  六、实施创业“百千万”工程
  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工商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大力开展青年创业、妇女创业、能人创业、明星创业的竞赛活动,全面提升株洲创业的活跃度,努力扩大就业渠道,让创业的效果真正体现在充分就业上。“十二五”期间,全市每年培育树立100名创业能手,开发创办1000个创业项目,带动10000人以上就业。
  七、加强创业宣传引导
  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创业文化、创业政策、创业典型,大力弘扬株洲人的创业精神,营造全民创业氛围。积极加强舆论引导,让想创业的人能创业、能创业的人创成业。树立一批创业典型,特别是面对困难不屈不挠成功创业、再次创业的典型,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和谐创业环境和良好舆论氛围。建立鼓励创业的长效机制,设立株洲市吴运铎创业奖,组织开展“创业明星”、“创业能手”等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创业标兵,发挥示范作用,掀起“爱我株洲,全民创业”的热潮。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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