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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认定办法和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的通知(2011)

  1.基础设施现代化,在全国同类市场中处于领先地位(副食品市场配有中央空调,自动扶梯);

  2.市场内通道面积占市场营业面积的40%以上,地面具有承重、耐磨、防滑作用;

  3.设有专门的仓储区、冷库区、停车区、加工包装服务区,有符合承重货车吨位的通道,并具有与各服务区对接装卸货物的功能,配套设施完备;

  (三)规模业态

  1.年成交额10亿元以上,对区域经济和“三农”发展作用明显;

  2.企业法人占经营户总数30%以上;

  3.农产品市场品牌化率达20%以上;无公害、有机、绿色农产品达到10%以上;副食品市场商品品牌化率达到90%以上;

  4.注册、宣传、使用市场服务商标,并具有一定知名度;

  5.有形市场与网络市场相结合,开展网上交易;

  6.注册、宣传、使用市场服务商标,并具有一定知名度。

  7.有与之相配套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物流配送系统。

  (四)管理服务

  1.市场经营者信用等级A级率达到98%以上;

  2.商品质量检测制度完善,检测项目达10种以上,检测数据及时发布并载入信用记录;

  3.有专业保洁队伍实行动态保洁;

  4.经营秩序良好,申报前三年内重大无食品安全和其他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农贸市场星级文明规范标准

一星级标准

  (一)布局要求

  1.场内经营者50户以上或市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2.封闭式室内市场,市场进出门不少于两个,商位与营业房分开设置;

  3.商品分区按蔬菜、肉类、豆制品、熟食、水产、活禽等商品分类进行划行归市,布局合理,区域标志明显;

  4.场内每个经营者柜台面积不小于1平方米,营业房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

  (二)设施要求

  1.商位、营业房、柜台、货架设置统一;

  2.有配套供水、排水设施、垃圾集中设施和公厕;

  3.场内经营者统一配置加盖保洁桶(箱);

  4.有宣传公示栏、投诉服务台、公平秤和物业管理用房;

  5.熟食商位设有防蝇、防尘、防腐“三防”设施;

  6.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10%以上;

  7.200个商位以上设置检测室,配置食用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

  8.市场内无明火,有消防灭火设备、安全出口和安全防盗设施。

  (三)管理要求

  1.市场举办者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者证照齐全;

  2.与场内经营者签订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3.检测工作正常,有台帐、有记录;

  4.市场建立商品准入制度,经营户开展食品进货台帐登记和索证索票工作;

  5.上市商品要符合国家规定,场内不使用杆秤;

  6.摊位、营业房内外清洁整齐,卫生保洁每天不少于2次;

  7.物品放置有序,无乱堆乱放和占道经营现象;

  8.食品安全管理、物业管理、卫生、治安、消防管理等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二星级标准

  市场在布局、设施、管理方面除达到一星级标准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布局要求

  1.场内经营者100户以上或市场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2.通道占市场使用面积30%以上;

  3.食品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

  4.鲜活畜禽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宰杀相对独立、封闭;

  5.生食与熟食、待加工与直接入口食品商位分开;

  6.餐饮服务相对集中有专门区域,20米内不得经营鲜活畜禽;

  (二)设施要求

  1.有布局导购图(牌),有顾客休息专座、广播;

  2.柜台瓷砖铺面,地面防滑材料铺地,营业房装修整齐统一;

  3.同一交易区商品配置统一容器;

  4.销售冷冻、熟食品有冷藏保鲜设备;

  5.停车场占市场建筑面积20%以上;

  6.设置检测室,配置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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