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3.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各级行政机关要通过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学习教育、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检查考核、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等措施,切实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培养和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做到带头学法、尊法、用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优秀干部。
4.实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任职前要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和考察其依法行政情况。对新任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新录公务员,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方面的工作。
5.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和落实政府常务会议、行政机关厅(局)长、主任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学习与会议审议、讨论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专门法律知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至少要举办 2 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各级公务员培训管理部门举办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班,要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学习培训内容。
6.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各级政府法制部门要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各级行政机关要把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情况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切实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7.突出政府立法重点。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根据民族区域自治实际,结合推进西部大开发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桂西资源富集区、西江经济带的建设,加强先行性和自主性立法,力争体制机制上有所创新和突破。着力抓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运行等方面急需制定或修订的立法项目,特别是着力加强发展培育重点产业、保护生态环境的立法,及注重改善民生、加强社会事业管理的立法,为广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