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宣传培训阶段(8月中、下旬)
1、开展“两个
《条例》”大宣传活动。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点任务,宣传“两个
《条例》”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详细解读“两个
《条例》”重点条款,要做到使培训覆盖到所属的每一家企业、企业的每一个从业人员,学习覆盖率100%,员工知晓率100%。
2、开展“两个
《条例》”大培训活动。一是组织对市、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安全监督人员进行培训;二是组织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即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下一步将把“两个
《条例》”作为重点考核内容,纳入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或续期)中。
(三)执法检查阶段(9月份)
为促进“两个
《条例》”贯彻落实,根据全市统一安排,自9月份开始,市、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安全监督机构在全市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两个
《条例》” 的“大执法”活动,认真检查各单位宣传贯彻“两个
《条例》”的情况,对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落实“两个
《条例》”工作不力,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将给予严厉处罚。同时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对违反“两个
《条例》”有关规定的企业和工地进行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修订的“两个
《条例》”以保障城市运行安全为目标,突出以人为本,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消防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做好“两个
《条例》”的宣传贯彻是当前及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的重要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部门、明确专人、明确责任、明确任务,确保“两个
《条例》”宣传所需的资金投入,保证“两个
《条例》”宣传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