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川教〔2011〕102号)
各市(州)教育局、财政局,有关高校及教师培训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1〕2号)精神,现将我省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实施“国培计划”的重要意义
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来,我省以“国培计划”项目为引领示范,多方整合培训资源,多渠道、多层次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广泛提高了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素质,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础教育改革,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但农村学校仍存在着学科带头人严重缺乏,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和摸索教育教学经验的“种子”教师不足,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短缺,地震灾区教师业务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仍需提高,农村教师工学矛盾突出、参加优质培训的机会不多等问题。继续深入实施“国培计划”,对我省教师培训工作具有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重要作用。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国培计划”项目纳入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精心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我省实施“国培计划”的总体目标
在“国培计划(2011)”--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实施中,坚持“对国家负责,为农村服务”的项目实施精神,努力推进项目的模式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资源创新,有层次、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项目实施,为我省农村中小学培养一批“种子”教师,使其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创新教师培训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和素质提升;进一步探索适宜于我省农村教师实际的培训内容、模式和方法,开发优质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和完善农村地区教师培训体系建设,提升我省农村教师培训的层次和水平;继续推动我省高等师范院校加快教师教育改革,推进师范生实习,提高培养质量,提升师范院校面向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实现“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在四川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作用,不断推进四川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