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军主任
副组长:袁建进、周琪、裘新谷、竺豪立副主任
成员:董天乐、陆革、董学群、王萌、戴宝荣、戴国琴、褚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建委工程处,董天乐为办公室主任;戴宝荣、柳振森为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总结工作。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委系统和直属各单位以及各建筑施工企业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检查重点
(一)贯彻落实《
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部《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建〔2011〕6号)等法律法规情况;
(二)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省建设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部署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内容;
(三)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落实领导现场带班制度、企业安全检查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四)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审批、认证及实施情况;
(五)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资质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齐备情况;
(六)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监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七)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
(八)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
五、检查方式和时间
此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检查和我委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自8月初开始至9月底结束,为期两个月,由动员部署阶段、企业自查阶段、监督检查阶段、总结提高阶段四个阶段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