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同意俄罗斯圣彼得堡国家冰上芭蕾舞团来渝演出的复函
(渝文广行管〔2011〕154号)
重庆品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邀请俄罗斯圣彼得堡国家冰上芭蕾舞团来渝演出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和《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的有关规定及文化部的批复(文市函〔2011〕753号),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俄罗斯圣彼得堡国家冰上芭蕾舞团一行43人来渝演出。现将有关演出事项函复如下。
一、演出名称:冰上芭蕾《天鹅湖》、《胡桃夹子》
二、主要演员:俄罗斯圣彼得堡国家冰上芭蕾舞团(43人)
三、演出时间:2011年9月9日、10日、11日、12日20:00
四、演出地点:重庆市人民大厦
五、演出场次:肆场
六、主办单位:北京索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七、举办单位:重庆品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八、主办、举办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策划演出活动,并保证演出的内容和质量。在演出中不得有《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
二十六条禁止的内容。
九、主办、举办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安全工作。
十、举办单位应在演出日期3日前持本文件到演出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并自觉接受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对演出现场的监督。
十一、举办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