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注册计量师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发改收费〔2011〕818号)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申请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报告》(甘人社函〔2011〕13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46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测算,现将我省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费90元/人·科(含22元/人·科的考务费);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费80元/人·科(含18元/人·科的考务费)。
二、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上述收费标准,不得在考试费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按规定及时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专用票据,并主动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上述专业资格考试费,用于支付命题、试卷印制、运输及保管、考场租用、聘请监考人员、阅卷、上缴国家考务费等费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